2020年宪法晨读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扩展资料
12月 4 日上午 9 点,教育部将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各单位要在 12 月 4 日当天,统一举行升旗仪式、“宪法晨读”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都要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与教育部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要积极安排学生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让青少年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
积极开展校园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书写宪法板报、宪法朗诵征文、宪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利用校园网、微信群、QQ 群等新媒体,营造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氛围,培育校园宪法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