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制度是哪一年设定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宪法宣誓制度是2015年设定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扩展资料
取得效果
2014年10月28日,海淀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让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强化被任命人员依法执政的理念,增加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14年9月刚刚晋升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周治成表示,任命仪式增强了被任命者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而这也是身为职业法律人、做好执法者的前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宪法宣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