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警衔级别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如下:
一、警员。
警员是警衔的最低等级,共有两级,分别是二级警员和一级警员。警员警衔所对应的行政级别是办事员。
二、警司。
警司是警衔的第二等级,共有三级,分别是三级警司、二级警司、一级警司。三级警司能够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办事员和科员,二级警司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科员和副科,一级警司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科、正科。
三、警督。
警督是警衔的第三等级,共有三级,分别是三级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三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科员、副科、正科、副处,二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一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是正科、副处、正处。
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注:劳动教养已经被废除)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狭义“公安”,包括治安警、户籍警、刑警、交警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