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五品是什么级别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充分吸取并借鉴了前朝历代的经验、教训,将各项制度予以绝对完善和发展,逐渐成为封建专制制度的集大成者。根据《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清朝时期的官职体系“官分九品,各系正从,级十有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除了明确的等级和尊卑观念外,清朝统治阶层还特别注重对大臣的权力分化、相互监督和制约,有效防止了权臣篡位,更直接有效的促成了中央集权。
清朝的官制体系大致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因为品级明确、职权清晰,为后世的官制体系建设提供了成熟的借鉴蓝本,以至于清朝时期的品级和官职几乎都能和现今的级别和职务相对应。
比如清朝时期的“巡抚”,品秩为从二品,就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委书记,行政级别为正部级;再比如清朝时期的“按察使”,品秩为正三品,就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政法委书记,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而我们常听到的一品大员——“殿阁大学士”,则基本类似于政治局常委,行政级别为正国级。
只是,相较于清朝时期的“九品十八级”。现行的领导职务层次分为五级,各系正副。也就是说,清朝时期的诸多品级在现今的行政级别中是找不到对应关系的。
就比如我们本文的重点,清朝时期的“正五品”,到底对应于现今什么级别?
要想了解“正五品”的行政级别,我们先来看下“正五品”的上下——“从四品”和“从五品”的对应:
清代“从四品”的代表性官职为“知府”,而“知府”则相当于现今地级市的市委书记,行政级别为正厅级。
清代“从五品”的代表性官职为“散州知州”。所谓“散州”,基本类似于现今的市管的“县级市”,和县同一级别;除此之外,还有“直隶州”,即由省直接管辖的州,大致和府同级(只是大致)。所以,“直隶州”就基本类似于现今的“省直辖县”,一般高配以副厅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