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执照中的预包装食品包括什么范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预包装食品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 (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如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营养标签、质量等级)。
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根据规定,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未进行标注的产品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预包装食品有两大特征,应当预先包装,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日常生活中,预包装食品很多,比如白酒、奶粉、盒装酸奶、袋装大米等。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配料的排列要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加人量少于2%的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项的位置由需纳入该项中的各种食品添加剂的总重量决定,这是标示时易出错的地方。
生产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食品标签的管理已经从质量技术层面上升到食品安全的高度,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已经着手加强该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会议上也明确,今后在食品流通过程中,预包装食品在采购环节必须要索取相应的标签检验合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包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