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委员会没有女性成员合法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组成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也就是说一般情形下是应当有妇女成员的,没有妇女成员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应当”不是“必须”、“一定”、“绝对”,也就是说,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女性能够进入村民委员会的则要依法进入,否则违法;如果本村没有符合进入村民委员会的女性,经上级主管机关协调仍然不能解决的,依法选举的村民委员会实施村民自治也是有效的。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