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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什么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什么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什么人?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多数是指法人代表。 如果是某块业务的负责人,或者说分管某块业务的负责人,则可能是副职。1.市长、副市长、省长、副省长、县长、副县长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职。他们是中国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人。负责并报告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他们的任期与相应国家权力机关的任期相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主任等主管机关依法任免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的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局)长、主任、厅(办)。2.国务院任免的副部长、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人、省长、厂长、矿长、国有重点企业经理、高等学校校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任免的厅(局)、处(处)长;地方重要国有企业厂矿负责人;县(自治县)任免县长,中学校长,县医院院长和其他一般行政人员,即各级行政机关,如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文员,资料,邮件等,除前两级行政部门领导外。3.企业负责人一般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和总经理。本法第五十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该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本法制定的会计、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制度。拓展资料:1.公共机构负责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出的职位。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其他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拥有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人员。2.职务:1) 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工作任务;2) 负责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3) 任免规定职权范围内的人员;4) 领导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5) 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