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河北一中学外有人行凶,该名犯罪嫌疑人为何出手伤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警方通报称这名行凶伤人的男子可能患有精神类疾病。
2021年5月24日。河北省冀中市任南区公安分局在微博发布通告,称当天早上7:16分辖区内某中学门外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致三人受伤。犯罪嫌疑人李某是黑龙江绥化人,无业,可能患有精神类疾病。受伤的三人中一人为学生家长,两人为学生,一人伤重,两人伤情稳定。这充分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学校保安未及时制止行凶男子,二是行凶伤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脱离监护人的陪同。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若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患有精神类疾病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不过,对精神疾病患者国家要求监护人对其负责,以避免其做出对社会大众有危害的事情。李某在脱离监护人的情况下跑到中学门口行凶伤人,监护人无疑是有责任的。
此外,学校保安看到伤人案件后未能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正常情况下保安室会给配备各种防暴、制暴器具,换句话说这些保安有能力、有装备控制犯罪嫌疑人李某。问题是现在的学校招收保安是以老年人为主,对他们的期望就是做好学校的“面子工程”即可,不要求他们在遇到突发状况时挺身而出,主动保护师生的安全。因此,在保安队伍中吸纳年轻人,特别是退伍军人是很有必要的。
近年来针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场所的暴力伤人案件频发,这需要当地民警引起重视,在巡逻时多“照顾”未成年人较多的场所。民警巡逻的多,这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投鼠忌器,不敢行凶伤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某可能患有精神类疾病,因而在中学门口行凶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