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有国旗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伪满“国旗”是以1928年以前的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国旗(五色旗)为基础设计的:
1932年(大同元年)3月1日伪满洲国政府发布了《国旗制度布告》,规定“满洲国国旗”由五色组成,旗地为黄色,左上角分别为红、蓝、白、黑的四色横条,各占四分之一,横纵比例为3:2。
1933年(大同二年)2月24日伪满洲国国务院发布了第三号布告《对国旗意义的解释文件》,将国旗的含义解释如下:蓝色代表东方,红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黄色则代表中央,象征中央统御四方,其色彩来自社稷中的五色土。
而根据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发布的《满洲国国旗考》中的解释,黄色象征五行中的土,象征统御四方的帝王仁德;红色象征火,代表热情和勇敢;蓝色象征木,代表青春和神圣;白色象征金,代表纯洁和正义;黑色象征水,代表意志和决心。
同时,黄色、红色、蓝色、白色和黑色又分别代表满洲族、大和族、汉族、蒙古族和朝鲜族,象征著五族协和,四个民族在满族的统治下携手建设“满洲国”。
同时,溥仪还有一面“皇帝”旗:
——旗帜中央为“兰花御纹章”。
这个图案是在日本人的授意下延用了日本的纹章习俗,将兰花定为溥仪的专用家纹,名曰“兰花御纹章”。它是由兰花的五个花瓣儿、花瓣儿中间的五个花蕊以及花蕊上镶着的五颗珍珠所组成。日本人之所以选择兰花作为溥仪的家徽,是想通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金兰之交”,来象征日本帝国同伪满洲国的肝胆相照,日本天皇同溥仪的同心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