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年终决算的准备工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般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始后其进行决算前的准备工作。
总行及时下发办理当年决算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当年决赛中应注意的事项和相应的处理原则与要求,以便各基层行处有统一的执行标准。
各管辖分行则根据总行的要求,结合辖内具体情况,提出年度决算的具体要求和补充办法,组织和监督辖内各行处正确、及时办理年度决算。
各基层行处除了按照总行和分行的要求布置办理外,一般应做好资金清理、盘点财产、核对账务、核实损益、清算凭证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清理资金
(一)清理存款资金
(二)清理到期贷款和逾期贷款
(三)清理结算资金
(四)清理待处理资金
二、盘点财产 注意,有些器具、物品不列入资产科目,如受托代保管物品、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等,这些资产在账外备查登记簿中反映。
三、核对账务
(一)检查会计科目的使用情况:
(二)全面核对内外账务
四、核实损益
(一)核实各项收入
利息收入是业务收入的主要部分,决算时,对于利息收入应进行复查,检查利率使用、积数计算、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认真清收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对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回利息,对拆解资金拖欠的利息,年终必须全面清理收回。
(二)检查各项费用
五、试算平衡 为了检查日常账务的正确性,保证年度决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各行应在十一月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试算平衡。这样,如有差错可以及时发现,采取措施,从而减轻决算日工作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