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谁提出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即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含义“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一国两制”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1] 共产党为解决祖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以及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中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整个国家的主体,同时允许台湾、香港、澳门保留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同志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也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构想的创造者。基础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5千年文化,是维系中华民族、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前提“一国”是“两制”前提。认同“一国两制”首先必须认同“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国家的主体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问题的核心是中国统一。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希望中国统一,分裂是违背民族意志的。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基本方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