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我国的军事检察院是如何设置的

我国的军事检察院是如何设置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我国的军事检察院是如何设置的

军事检察院是国家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设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检察机关的组成部分,属于专门人民检察院。  军事检察院列入军队建制,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他各级军事检察院在本级军队政治部和上级军事检察院领导下进行工作。军队各级政治机关保证各级军事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军事检察院的基本职能是: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国家宪法、法律和军事法规在军队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保卫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其具体职能是,对军队中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军队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直接立案侦查;对军队保卫部门和本院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其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代表国家出席军事法庭支持公诉,对军事法院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军事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军队监管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预防军官职务犯罪为重点,在部队预防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