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查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步骤如下
1、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在首页点击新闻中心
2、打开新闻中心,里面有最新的名单公告,打开即可查询
二、申请条件
1、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2)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2、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3)缴纳社会保险;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扩展资料
切实有效解决二七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0〕212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6〕11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动态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6〕118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个人正常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供应比例、轮候排序依次选房原则。
二、供应对象
(一)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
(三)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个人)。
(四)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参考资料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保障房工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