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人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意定监护人是什么1、意定监护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制度,具有普遍保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重大意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二、意定监护人的权利有哪些意定监护人其实就是监护人,其权利和义务如下:1、保护被监护人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