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解释文学理论中的“在场”与“不在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场状态名词。“在场性” (Anwesenheit)是德语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近年来,已逐渐为整个西方当代哲学所接受。在康德那里,“在场性”被理解为“物自体”; 在黑格尔那里,指“绝对理念”;在尼采思想中,指“强力意志”;在海德格尔哲学中,指“在”、“存在”。到了法语世界,则被笛卡尔翻译为“对象的客观性”。“在场”(Anwesen)即显现的存在,或存在意义的显现;或歌德所说的“原现象”。翻译过来,相当于我们汉语的“在-不在”的“在”和“有-无”的“有”。更具体地说,“在场”就是直接呈现在面前的事物,就是“面向事物本身”,就是经验的直接性、无遮蔽性和敞开性——而“澄明”是通往“在场性”的唯一可能之途——只有“澄明”才能使“在场性”本身的“在场”成为可能。而欲达致“无遮蔽状态”,只有通过“去蔽”、“揭示”和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