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颁布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依据有关要求,为确保老师进行教育科研每日任务,各个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行政机关、相关部门、院校和别的教育培训机构理应执行以下岗位职责:给予符合我国检测标准的文化教育教学设备和机器设备。
给予必要的书籍、材料以及他文化教育教学器材;对老师在教育科研、科研中的创造力工作中给予激励和协助;适用老师劝阻有危害于同学的手段或是别的侵害学员合法权利的个人行为。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部门评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证由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行政机关机构相关主管机构评定。
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师资格证由国务院办公厅或是省、自治州、市辖区文化教育行政机关或由其授权委托的院校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