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理赔应该怎么计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获得全面的保护。很多人对保险的认识不够深入,往往在保险赔偿中,不知道保险赔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保险是指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和对被保险财产的损失或人身生命的损害,或其他因意外事故约定需要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单,按照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直接反映了保险功能和保险责任的履行情况。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范围内提出。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未提供必要的单证,未领取保险金的,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限制也不同。人寿保险理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限额一般为2年。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现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要立即停止危险报告,立即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收到受益人、被保险人提出的给付保险金或者赔偿要求时,应当及时审核;属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就保险金额的赔偿或者给付达成协议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损失率是指在一定的会计期间,损失支付与保费收入的比例。赔率=(理赔金额÷保费收入)× 100%。但在实际操作中,该公式计算的损失率存在严重失真,无法真实反映该期间的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无法为今后的风险控制提供准确的信息。
理论上,损失率=(索赔支出÷保费收入)×100%,但这里的索赔支出在实际核算中,仅指事故已经发生并已支付赔偿的部分;由于事故已经发生,赔偿责任也已经开始,但由于某些原因尚未结清或部分款项未计入。除非在一种理想的情况下,即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支付赔偿,赔偿费用将承担已发生赔偿的全部责任。事实上,这种理想状态是不可能的。那么,现在很清楚的是,无论任何会计期间的损失率如何,应在本期未偿付的索赔要求中加上偿付款项。为简单起见,赔款支出和未偿赔款的总和统称为责任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