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旗与盟的划分与级别(是什么在什么之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盟,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类别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相同,属地级行政区,是内蒙古自治区独有的行政区划。盟的管理机构为盟行政公署,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旗,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由地级市、盟管辖,是内蒙古自治区独有的县级行政区。
也就是说,盟是旗的上级行政区划。
扩展资料:
盟,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划分的地级行政区域,区域内包括若干个县、旗、县级市。现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的盟有三个,分别是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和兴安盟。
内蒙古特殊的行政区划体制。盟履行自治区赋予的各项职责,享有施行大部分政府职能的权力。
“盟”这个级别实际上等同于“地区”、“专区”,只不过内蒙古自清朝延续下来的这一制度体系,与现行体系的两个层级发生了基本重合的现象,所以得以将特殊的名称保留下来。这里所说的两个层级,即盟(地区、专区)、旗(县)两级。
“盟”在最初出现的时候限制普遍要比今天多,各旗王公才握有实权,盟长往往只在各旗的经济、社会、军事往来中扮演斡旋角色,而且历史上往往是旗主或大贵族才有可能被推选为盟长,所以盟的一套机构为封建王旗上层人士“代言”是顺其自然的。这种情形在民国时期并没有显著改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旗
百度百科-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