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公公在唐代违背道德还是违背法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我国古代的皇宫之中,是有着许多丫鬟和公公的存在的。并且他们的数量是数以万计的。在当时,丫鬟被用来服侍娘娘,而公公也就是所谓的太监,被用来服侍各个官人和皇帝。而且如果他们的年龄到达了一定的程度的话,便会被准许出宫娶妻或者嫁人。但是在唐代的时候,是很少有女子会嫁给公公或者太监的。因为这在当时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也是不被人们所接受的。
皇宫之中经常会看到各个官人,各个大臣之间的子女进行婚配。但是却很少看到丫鬟和太监进行嫁娶。这是因为他们在宫中的工作就是用来被当做下人来使唤的,是不可以进行嫁人或者娶妻的。但是,当人的年龄到达了20来岁的时候,心中的荷尔蒙便会陡然增加。所以在宫中一些看不到的地方,也还是会有丫鬟和太监进行对食的。而这个对食指的就是谈恋爱。
但是这也仅仅止步于对食,因为若是让宫中的娘娘或者皇上发现的话,等着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宫中丫鬟嫁给太监是不被允许的,在宫外也是这样的。因为在古人传统的思想当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不管是在贵族之中还是在平民当中,都是很注重子嗣的繁衍的。而丫鬟就算在宫中已经服侍各位主子十来年,但是身子还是完整的,保有着正常的生育能力,但是太监却不同。太监在入宫之前就已经经过了阉割,完全的丧失了男人所该有的生育能力。所以,公公和太监都是不可能会有子嗣的。
所以在当时唐代的环境下,女子是不可能会嫁给公公的。倘若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道德上是不被允许的,在法律上也会遭到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