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生一个加15天生育津贴?河南省司法厅公开征求意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的规定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的规定,《办法(修订草案)》明确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享受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