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站2名乘客摔地互殴,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近日,在网上流传了一个视频,在深圳某地铁站有两个乘客在互殴,这一幕被广大网友看到,网友们都感到震惊,表示这得有多大仇多大怨能打成这样,那个场景不是一般的打架,都在狠狠的打对方,而工作人员也在旁边劝阻他们两个的行为,但并没有结果,两名乘客不听劝阻仍然继续互殴,只要后面警察来了将二人带回到警局审问。他们这次打架互殴中如果出现轻伤会被批评教育,若出现严重情况,会触犯到故意伤害罪,会被判三年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两名乘客的审讯中表示,两人并不认识,只不过是因为人多的时候挤了对方一下,然后先从口角争斗再到肢体冲突,在网友听到因为这种事而互殴,网友感到难以理解一些人的想法,像地铁站一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地方有点肢体接触很正常,人与人之间互相踩到或者挤撞再正常不过了,如果每个人像这两个人一样,那么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吗,一句对不起抱歉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在嘴里说一句抱歉就这么难吗?
不能用粗鲁的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在当今社会,遇到这种小问题就用暴力来解决,要想一下后果的,如果一个人需要在医院治疗了,那么另一个人就要担负医疗费用,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打架输赢,两方都需要付出沉重惨痛代价,都有可能面临着罚款拘役等惩罚,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想一下承担的后果与自己得到的报酬是否平衡。
在有不愉快的事就要及时表达出来,有时候倾诉往往是最有效的方式,总之,这两个人都没有受到什么严重的伤害,两个人都能够检讨自己的错误,并且原谅对方那么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