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死者邓世平已安葬,受害人家属为何不接受民事赔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已经死了这么多年了,任何民事赔偿也弥补不了家属的悲痛。
一直以来家属都是抱着期望的,虽然希望很渺茫,但是没有发现尸体,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亲人还活着。有这种信念的支撑,他们才觉得自己的亲人可能过得很好,他们也比较安心。
但是现在他们唯一的一点希望破灭了,这等于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打击。扑灭一个人的希望,比让他受任何身体上的打击更难受。
经济补偿能弥补他们心灵上的创伤吗?这显然是不能的。
所以,他们为什么要钱?他们要的就是坏人受到惩罚。
如果他们接受了民事赔偿,那么就代表着他们已经原谅了犯罪嫌疑人,由此犯罪嫌疑人的就可能会轻判。
他们为什么要原谅他?他们的诉求就是要让他接受重重的惩罚。
现在他们的生活并不困难,经济赔偿对他们来说意义也不是很大。死去的亲人不会因为经济赔偿就活过来,活着的人也不在乎这些经济赔偿金。
与其接受经济赔偿金,给犯罪嫌疑人一个减刑的机会。倒不如彻底拒绝经济赔偿,就要求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亲人蒙冤去世这么多年,作为他的家属当然要给他一个公道。如果不能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么亲人的灵魂如何才能够安息?
其实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个事情放在我们自己身上,你会去接受这些民事赔偿金吗?
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也不要。我的亲人这么多年生死不明,当我终于知道他的消息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去世这么多年。这其中的心酸如何让人能够咽下?
别说是给经济赔偿金,就是把全部家当都给我,我也不愿意。
我唯一能为亲人做的就是还他一个公道,让伤害他的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如果连这唯一的事情都做不好,那我这个亲人做的是不是也太不合格了?
所以,我们应该理解家属的心理。虽然说是逝者已逝,活着的人应该过好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们也不能以亲人的死去谋自己的生,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难免会遭到其他人的唾弃。
就算是不在乎其他人的眼光,那么我们也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关呀。生而为人,基本的人性还是不能丢的。对为亲人讨回公道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