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应如何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党的根本宗旨贯穿于党的一切活动中,主要体现在制定和执行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上。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我们党就提出了符合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要求的民主革命的纲领和路线。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在建国初期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