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是: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 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 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规程,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5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扩展资料:
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作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