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异地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拿工作单位开据的证明也不可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因为临时身份证只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所以异地是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
扩展资料
临时身份证办理条件:
1、本市居民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手续,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证件的;
2、 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二代证,且一代证期满失效或遗失急需用证的;
3、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均可到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