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法律分析】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的定额标准对地方给予补助。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做好经费保障。2、中央财政安排的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用于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地方政府对其家庭发放的优待金。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应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负担原则国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各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区、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家庭优待金标准。从2021年起,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的定额标准对地方给予补助。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做好经费保障。二、资金分配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区、市)征兵任务数(以年度征兵命令为准)和人均定额标准,测算下达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分配公式为:某省(区、市)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数该省(区、市)当年征兵任务数+该省(区、市)上年征兵任务数)×中央财政人均定额标准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并测算下达地方财政应安排的补助经费,确保家庭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三、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用于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地方政府对其家庭发放的优待金。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应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四、部门职责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每年负责向退役军人部提供各省(区、市)当年和上年征兵任务数。退役军人部根据各省(区、市)征兵任务数和中央财政人均定额标准,负责提出经费分配方案和分区域绩效目标建议,函报财政部。财政部收到经费分配方案建议后,按规定审定并下达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抄送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退役军人部、财政部根据各自职责,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