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立主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 孤立主义是一种外交政策。它通常由防务和经济上的两方面政策组成。在防务上,孤立主义采取不干涉原则,即除自卫战争外不主动卷入任何外部军事冲突;在经济文化上,通过立法最大程度限制与国外的贸易和文化交流。二、 作为一种外交政策,孤立主义一直饱受争议。一个国家是否采取此种政策对该国各方面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今天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依赖于全球经济。尽管也有人指出如果独立于这个经济模式之外可能会有一些潜在的好处,但大部分经济学家一致认为此种政策是无益于国家的总体进步的。典型的反例就是工业时代以前的传统经济模式。国家或地区之间能够互通有无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利大于弊的,其道理显而易见,此处不再赘言。所有经常认为,孤立主义对贸易的封锁将导致人民生活更加贫困。 不过在另一方面,军事上的不干涉政策总体上是有益的。它既节约了军费,又降低了(主动发起的)战争风险。 一些曾经采取孤立主义的国家 (1)日本 1633年起,德川幕府开始颁布锁国令,禁止与西方国家的贸易(荷兰除外)。直到1853年废止为止,日本历经了200余年的孤立状态。这项政策一方面免于日本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日本的落后。最终,明治维新使日本彻底摆脱了这项国策,并通过全速从西方引进先进技术与文化实现了日本的近现代化。 (2)美国 由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遭受了巨大伤亡,美国在20年代开始奉行孤立主义,决心不再参与任何在欧洲发生的军事冲突。当时的孤立主义趋势还导致了严格的关税制度的引入,这被认为是后来大萧条的一个重要诱因。二战爆发后,美国逐渐倾向于盟国,并在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后完全放弃了这项国策。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长期奉行的不与欧洲大国结盟、不承担任何义务的外交政策。美国独立初期,首先考虑发展本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把活动主要集中在美洲大陆,在对外关系中避免卷入欧洲的政治和军事冲突,不承担国际社会的政治、军事义务,不与外国、特别是不与欧洲大国结盟。早期外交上的孤立主义对保护刚建国的美国的国家利益有一定历史作用,曾对美国对外政策产生深刻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孤立主义已被美国的全球战略所取代。近年来美国经济不景气,国内问题成堆,部分人中孤立主义情绪又有抬头。 孤立主义的基本主张之一是单边主义。在历史上,这一主张要求避免对其他国家承担长期的政治义务,以保持美国外交政策上的绝对的“选择自由”。孤立主义者认为,单边主义是一种在对外关系上的独立政策,它使美国避免受制于其他强国,从而能在任何时候都按美国自身利益行事。从这一主张出发,孤立主义者担心卷入欧洲争端会使美国陷入与英法等欧洲强国事实上的结盟,从而难以保持美国在行动上的完全自由。而在亚洲,情况则不同。在那里,没有一个国家强大到足以制约美国,使它背离单边主义的原则。在20世纪30年代,单边主义表现为反对罗斯福政府同英国、法国结盟的政策。孤立主义者反对卷入欧洲战争,认为战争意味着同英法事实上的结盟,从而引起实质性的长期的卷入欧洲事务。与此相反,30年代的孤立主义者认为,一场亚洲战争是同日本作战。由于日本是亚洲唯一的强国,因此即使卷入战争,美国也完全可以独立行事而不致使它的战时或战后的政策受制于强大的盟国。用30年代孤立主义代表人物、共和党参议员塔夫脱的话来说,“卷入太平洋战争并非像卷入欧洲战争那样危险”。 孤立主义是美国外交传统也是美国单边主义外交政策的基础。虽然20世纪下半叶多边主义主导着美国的外交政策,但是以孤立主义为基础的单边主义依然时隐时现。三、美国的孤立主义 孤立主义是美国外交传统也是美国单边主义外交政策的基础。虽然20世纪下半叶多边主义主导着美国的外交政策,但是以孤立主义为基础的单边主义依然时隐时现。众所周知,在美国 立国之后相当长久的一个历史时期中,美国外交政策所奉行的是由国父华盛顿所确立的孤立主义原则。华盛顿在其著名的《告别词》中就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外交政策提出下述基本原则: (一)要将美国建成自由进步的伟大国家,最为重要的是应该排除对某些个别国家抱永久且根深蒂固的反感,而对另一些国家则又有感情上的依附; (二)为了保卫美国的安全,自由的美国人民必须对外国势力的阴谋诡计和影响有清醒的头脑,因为历史和经验证明,外国势力是共和政府最致命的敌人之一; (三)美国应该与外国发展商务关系,但是却要避免与它们发生政治联系,不要与任何外国建立永久的联盟,只有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建立短暂的联盟,虽然对已经订立的政治性条约,应该忠实履行,但仅以此为限,以后不再增加; (四)由于欧洲有一套与美国无关、或者关系非常微小的根本利益。因此美国不能通过人为的纽带,牵连进欧洲的政局变换中去,或者卷进与欧洲为友或为敌的那些通常的结合和冲突中去; (五)美国独处一方,远离他国,这种地理位置允许并促使美国能推行一条独特的外交路线,使好战国家不能从美国获得好处,也不敢轻易冒险向美国挑衅,美国因此可以在正义的指引下,依照自己的利益,在和平和战争问题上做出自己的抉择。 十分明显,华盛顿所提出的是坚持不与任何国家(主要为欧洲列强)结盟,不卷入列强纷争,完全独立地处理国际事务的孤立主义外交原则,其精髓为:"我们是为我们自己行动,不是为别人而行动的。"然而,恰恰就是华盛顿所提出的孤立主义原则对日后美国的单边主义外交实践,即推行不受他国和国际机构影响,不建立和依靠联盟,完全独立地依靠自己的实力处理国际事务的外交政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正是由于孤立主义与单边主义的这种紧密关系,因此在自华盛顿确立了孤立主义的外交原则之后直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美国的外交实践始终由单边主义为主导,即始终坚持不与任何国家(主要为欧洲列强)结盟,不卷入列强纷争,完全独立地处理外交和国际事务。虽然,随着自身力量的增强,美国在1823年推出了拒绝欧洲列强干预美洲事务,从而将拉丁美洲划入自己势力范围的门罗主义,以及在1898年挑起美西战争,打败西班牙,占领波多黎各,吞并菲律宾,并进而在20世纪初组建白色大舰队,推行"胡萝卜加大棒"的外交政策,但是,所有的这一切都基本上是在"我们是为自己行动,不是为别人行动"的孤立主义原则基础上单方面实施的。这也就是说,尽管自华盛顿提出著名的孤立主义外交原则之后,美国的外交政策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得更具进取性、进攻性和扩张性,但其不介入欧洲事务,不与他国结盟,不为他国利益而只为自己利益服务的孤立主义宗旨则完全没有变化,而从具体的操作层面看,美国所实施的就是单边主义的外交政策。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民主党总统伍德罗·威尔逊试图努力改变美国的孤立主义外交原则,而以多边主义的外交政策替代单边主义的外交政策。威尔逊所提出的多边主义外交政策就是"要求美国人承认支持法制化和制度化形式的多边参与。"也就是说,威尔逊认为美国应该改变过去那种不受他国和国际机构影响,不建立和依靠联盟,完全独立地依靠自己的实力处理国际事务的外交政策,并且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通过结盟和建立国际制度实现多边国际合作,调整国际关系和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外交政策。1918年威尔逊向美国国会提出著名的"十四点计划",系统地阐述了颇具他个人色彩的美国外交政策新原则,提出通过建立国际联盟来实现国际合作和保障世界和平的设想。威尔逊的设想显然与美国传统的孤立主义外交原则相背离,其实质就是大多数西方学者称之为的"国际主义"。威尔逊的"国际主义"在外交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就是我们今天普遍认为的多边主义。然而,美国公众和政治精英们对威尔逊改变美国孤立主义外交传统的做法并不认同。虽然美国最终加入了协约国军事联盟,参加并与盟国一起打赢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威尔逊总统也在战后带着他的"十四点计划"远渡重洋参加巴黎和会,并且说服战胜国建立起崭新的多边主义国际合作机制——国际联盟,但是,他却没有能说服他自己的国家改变孤立主义的外交传统,批准《凡尔赛条约》和加入国际联盟,并进而以多边主义外交政策替代原先的单边主义外交政策。威尔逊在巴黎和会结束后,一回国就向参议院提交了包括国际联盟盟约的《凡尔赛条约》。他问道:"我们敢于拒绝它吗?敢于伤世界人民的心吗?"但是,当时的美国参议院就是敢于伤世界人民的心,因为孤立主义的原则就是"我们是为我们自己行动,不是为别人而行动的。"尽管如此,威尔逊的"国际主义"外交原则和"多边主义"外交实践却对20世纪下半叶的美国外交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 在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美国继续维持传统的孤立主义外交原则,在一系列的外交活动中坚持单边主义,拒绝多边的国际合作。在此时期内,美国参议院两度否决美国参加国际法庭,美国国会还在1935年8月通过一项全面反映孤立主义原则的中立法,禁止美国武器运往交战国,并禁止用美国船只运送此种货物。甚至在经济政策上,美国政府也拒绝通过参与国际经济金融合作来解决世界性的经济大萧条,坚持推行以邻为壑的单边主义,决不承担稳定世界经济的义务。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之后,美国的孤立主义外交原则才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努力之下逐渐发生变化,以致最终转向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反法西斯联盟,彻底打败法西斯,确立维持战后世界和平国际机制的多边"国际主义"外交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成为国际体系中的超级大国,美国的外交政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孤立主义原则被否定,"国际主义"成为美国外交决策的基础。美国外交政策的多边主义时代产生了。战后美国多边主义外交政策的基本理念为:通过维持西方联盟,在一系列国际规则和原则的基础上协调与盟国乃至与非盟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同时强调通过建立国际制度、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来协调各国之间的国际事务。在美国政府的推动下,强调国际多边合作的联合国于1945年成立,而战后的西方军事联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也在美国的主导下成立。在国际经济领域,美国一反过去的单边主义,竭力推行多边合作,在1944年建立起稳定国际货币和金融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其中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至今仍在运作,虽然该体系已于1973年宣告终结。1948年在美国的鼓动与努力之下,以多边主义为基础,主张国际经济合作,大力促进国际贸易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宣告成立(1995年该总协定为世界贸易组织所取代),美国在关贸总协定的多轮谈判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即便在冷战中,多边主义外交政策虽然占据着主导地位,传统的以孤立主义为基础的单边主义却依然不时地影响着美国的外交政策。首先,纵观整个冷战时期,美国虽然十分强调多边合作的作用,并且主动建立起一系列多边合作的机制,但是,在相当多的情况下,美国却仅仅只是将多边合作机制作为实现自身霸权的工具。如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利用联合国组建联合国军赴朝作战,其实质完全是为了美国自身在远东的战略利益,而并非为实现联合国这一多边国际合作组织的崇高目标——维护世界和平。其次,美国在冷战中往往为了自身的利益,甚至仅仅出于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将多边主义和多边合作放在一边,肆意地单边行动,造成国际局势动荡不宁。如为了全面遏止共产主义,美国不惜在60年代单枪匹马地发动越南战争,以致不仅造成冷战中的又一场热战,而且与自己的盟国间的多边合作也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再次,即使在经济领域,虽然美国是战后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倡导者,但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国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通过运用国内的立法来保护本国的贸易利益,其中1974年和1988年的两个贸易法就都具有非常浓厚的单边保护主义色彩,如1988年的《综合贸易和竞争法》要求美国总统对外国的"不公平贸易"实施单方面的报复,对违反"美国知识产权"的国家采取单边的制裁行动等。 实际上,美国的多边主义外交政策表现得最为充分的时期是在冷战结束之后的十年。20世纪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题。美国因冷战的骤然结束而成为惟一的超级大国。面对失去了对手苏联威胁的全新国际环境,老布什政府和克林顿政府,其中尤其是后者,坚持通过推行多边主义的外交政策来确立美国在后冷战时期世界体系中的领导地位。由此,强调国际制度、国际法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坚持在国际政治经济和环境领域内通过美国的领导实行多边合作,推动全球的贸易自由化,倡导人权和积极参与多边的人道主义援助与人道主义干预,促进世界各国政治民主化等成为该时期美国外交政策的主流。应当承认,1991年美国通过联合国授权成功地率领联军将科威特从伊拉克的军事占领之下解放出来;1995年在美国的主持下,通过代顿协议和北约组织的介入解决了波黑多年的战乱;1997年美国在保护全球环境,遏制地球温室效应的《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以及2000年克林顿政府促成阿拉法特和巴拉克在戴维营举行和平会谈等都是美国多边主义外交的成果。然而,后冷战时期美国的多边主义外交因2001年乔治·W.布什入主白宫而嘎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