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是否算受党纪政纪处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通报批评”不算受党纪政纪处分。
二、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通报批评不属于党纪政纪处分,一般来说,通报批评属于责任追究的一种形式。
三、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范畴。相关法律将通报批评与警告等行政处罚种类同时设置在法律责任一章。
四、《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1、包括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6、行政拘留六种。
四、虽然没有通报批评,但该条第(七)款以兜底的形式明确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还可以将通报批评作为行政处罚措施设置在罚则中。
扩展资料
党纪政纪处分
1、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2、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3、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员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