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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叫十二铜表法?

为什么叫十二铜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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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叫十二铜表法?

直到公元前五世纪中叶,罗马的法律只依习惯法,因循先例,没有成文规定。习惯法的规范比较含糊,对法律的解释权和司法审判权掌握在贵族官员手中,他们时常滥用职权欺压平民。平民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和财产,反对贵族司法上专横行为,要求编纂成文法。据说为此而进行的斗争持续数年之久,公元前462年保民官哈尔撒提议编纂成文法,遭到贵族坚决反对,直到公元前451年才组成10人团,其成员全是贵族,赋以全权,制订法律。相传10人团只编出了十个法表,次年另选了第二个10人团,继续编纂工作,又加上了两个法表。这些法律条文刻在铜板上,故称为“十二铜表法”。从法律条文来看,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包含着产生于不同时代、互相矛盾的各种法规。就阶级实质来说,这部法典严格维护私有财产,保护贵族奴隶主的利益。但因为法律既已编制成明确条文,量刑定罪以此为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不过,由于贵族仍然保持特权地位,平民在法律上还不能和贵族处于平等地位。例如,在法典中虽已规定了诉讼程序,但平民对起诉时所用的术语和具体程序不熟悉,法庭开庭日胜利女神期也未公布,因而平民起诉受到限制。尤其是在法典中规定禁止平民和贵族通婚,更是说明他们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在这以前,贵族不与平民通婚而在内部实行联姻,可能习以为常,但从未有过法律禁令。十二铜表法中规定这两个等级不许通婚,反映了贵族维护特权实行封闭达到顶点。这条被西塞罗等人斥之为不公正的立法,遭到平民强烈的反对,过了五年通过坎努利优斯法案,取消了这个法律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