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交车广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交车广告是否会被全面“封杀” --------------------------------------------------------------------------------近日有报道说,湖北省武汉市有关部门做出规定:“在公交车辆的前后挡风玻璃、两侧窗玻璃和车辆前牌、腰牌、尾牌位置,不得发布广告;公交车车厢内仅限于发布规范的公益性广告,不得张贴商业性广告。” 其实,类似的规定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已出台:江苏徐州要求,车体广告中的公益广告不少于10%;上海则规定,允许在公交车身两侧和车尾部位发布广告,但不得遮挡灯光、乘客上下的车门、侧面车窗、尾牌和路线牌…… 显而易见,这些限制性规定的出台,多少与目前公交车广告过多过滥、引起一些市民反感有关。有人由此发出疑问:有关部门下一步是否会全面禁止公交车广告? 公交车广告招人烦 据记者观察,公交车广告大致分为三类:车窗广告、车体广告、车厢内条幅广告。 车窗广告的内容五花八门:××肾宝、××白凤丸、××豆酸奶、××学校……其中有一些让人实在接受不了。记者日前乘坐北京308路公交车,发现车厢内有一条“×××陵园”的广告——正对着车门,乘客一上车就能看见。一位乘客下车时对记者说:“全当没看见,要不添堵!” 相对于车窗广告来说,车体广告不但面积大,而且颜色艳丽。但有些公交车的车体广告色彩搭配不协调,让人感到不舒服。如某路公交车车体两侧是以绿色为基调的‘银杏茶’广告,而车头和车尾却漆着红色条纹——红配绿,让人感到既刺眼又别扭。有乘客担心,这种色彩搭配极不协调的公交车多少有损北京大都市的形象。 车体广告的另一弊病是遮挡车窗。北京某路公交车的车体两侧,房地产广告中的高楼图案从车身一直延伸到车窗上,将原本透明的车窗全部遮盖;而在另一路公共车的尾部,图案为三个疲惫不堪的男子坐在一条长凳上的广告,则将整个后窗全部涂满…… 与色彩不协调和遮挡车窗相比,一些公交车的车体广告面积过大、色彩过于耀眼,使乘客无法看清路线牌,直接给乘客乘车带来了麻烦。公主坟是北京公交线路交汇点之一,约有三四十路公交车在此通过或停靠。记者在此发现,除少数公交车外,大部分公交车车体上都涂有面积极大、色彩耀眼的广告,而路线牌则淹没在广告图案中,让人很难看清楚。于是,常常有乘客一边把着车门一边急切地询问售票员:“这是几路车呀?” 车厢内的条幅广告同样招致一些乘客不满。一些乘客告诉记者,车窗的高度原来正好让站在车里的乘客能够看见窗外的景色,但一挂起条幅广告,相当于车窗高度降低了20厘米,妨碍了乘客观察车外情况,一些乘客因而坐过站或早下车的事时有发生。记者注意到,北京300路公交车车厢内悬挂的条幅广告没挂出几天就大多被乘客扯掉了。 公交车广告是否侵权 北京一些较高档的长途公交车上配有电视机,在运行途中向乘客播放节目。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也招致了部分乘客的不满——除了放电视节目,绝大多数时间放的都是公交公司自己的广告,而且是一遍接一遍地放。于是,有不少乘客提出:我们购票坐车,透过车窗欣赏窗外美景是我们的权利,但现在,不仅有车窗上的广告挡住了视线,而且还要被迫收看电视广告;公交公司这样做,是否有侵权嫌疑? 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就此问题答复记者说:“乘客购买的是车票,属于运费,公交公司履行的义务是在某一时间段将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只要广告是经过批准的,就不存在违法问题。至少在现在,我国的法律还不支持这样的诉讼。” 公交车广告有人爱 有报道说,武汉等地对公交车广告做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受到市民欢迎。但如果进一步全面禁止公交车商业广告,市民又会做何反应呢? 北京广告协会的袁铁羊认为,好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对城市是一种美化。他介绍说,我国的公交车广告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车体广告的出现一改过去公交车车身色彩过于单一的弊病,为都市增添了一道“流动的风景”。 而对于广告客户来说,与电视广告、报刊广告相比,公交车广告的费用更低廉。据北京公交车广告公司的业务人员介绍,公交车车体广告一年的费用最贵的也不过每辆车10万元,即便是这最高价,比起电视广告每30秒30万元、报纸一个通栏一次3万元的价格还是便宜许多。 全面禁止,还是引导规范? 有关人士指出,当前的公交车广告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弊病,但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简单的“全面禁止”,既不合法,也不科学。 北京广告协会的袁铁羊认为,有“流动风景线”之称的公交车广告,应该具有所在城市的文化品位;因此,应当在广告创意上多下功夫。 而对于公交车广告的内容,有关专家学者认为,应提倡健康文明的广告语。他们举例说,有一则公交车广告的内容是:“你知道‘清嘴’的味道吗?”这里的所谓“清嘴”,指的是一种清爽润喉含片。但有人会误听为“亲嘴”。专家学者们指出,目前公交车广告中这类以“文字游戏”手法有意挑逗、暗示受众的做法很多。他们呼吁,公交车广告创意切不可污染公序良俗。 记者从北京市政管委广告处了解到,今年8月,北京市出台了《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标准》,对户外广告进行了治理整顿,并已停止审批公交车广告;下一步,将对公交车广告内容、颜色、面积大小和设计等进行整顿规范。 有识之士指出,“全面禁止”的做法的确能够杜绝那些内容庸俗、形式欠妥的广告,但这种做法必定要以牺牲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前提,并非万全之策。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应是“全面禁止”,而应是积极引导和整顿规范,从而使公交车广告真正成为都市人们生活中的一道“流动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