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财富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关于民间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担保或抵押也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表现形式,民间借贷业的发展是对现今金融体系的补充。 (2)关于担保 拉拉财富借贷平台上的所有担保行为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六条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关于居间 拉拉财富借贷平台是一个民间借贷中介平台,平台不参与借款,更多做的是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务等一些功能,起联系、介绍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三条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