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鹏博客读后感300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说说我认为一些不舒服的地方。我看过大眼的大多数博客和《寻人启事》。给我的感觉他的文笔都是一个调调,就像一个歌手的曲风老是不变就不能给人带来新意一样。猜的着开头,也料的到结尾。但其文字带给人的快感是没话讲的,不过一些复合句太长以至于脑残的我花10分钟十目一行也弄的不是很明白。有时甚至觉得描述动人感情的文字也掺杂着他写政治、足球讽刺文的影子,而让人掉眼泪或柔软内心的文字是不需要如此犀利的,绕了大半天,说白了就是大眼写风花雪月的时候不应该那么犀利那么痞子。有时候好的作家得像名妓一样,得主动的把身上的衣服一层层扒掉,把最透明的呈现给大家,不管是读者还是嫖客都是很喜欢这样的,而大眼正是这样做的。看他博客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处:一处是较早的,是新浪的命题作文 叫那些名人回忆一下自己的青春自己的18岁。而大眼真实的也是如实的写到他想骗他女友上床,我知道他是为了艺术上的夸大,把自己放在一个极端。另一篇是最近的,有一句增加了我的肾上腺素分泌:当我写球评的时候,我写的是时评;当我写时评的时候,其实我写的是球评。其实文字像做爱一样,不能老是是高潮,当你老是是高潮时,你就不知道什么事高潮了。谨以此回答描述给我看大眼文字后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