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办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和申办流程如下:
一、办理所需材料:
(1). 查询申请书:
主要内容包括:
1.查询事由,即因何原因查询。
2.查询内容,包括查询的信息种类、被查询单位、个人,以及查询信息的时限等。
3.被查询单位的准确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查询事由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2).身份证明
1.单位查询需要提交介绍信(函),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企业查询还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查询需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
二、申请查询: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开通电话预约查询的人民检察院,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查询,申请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到人民检察院提交查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后进行查询。
三、查询结果告知:
在受理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现场申请的查询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当场出具告知函。
扩展资料:
1. 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提出的以下针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当受理:
(一)为招标进行资格审查需要的;
(二)为采购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需要的;
(三)为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业务监管等进行资质、资格审查需要的;
(四)为信用管理需要的;
(五)为招聘、录用、选任人员等人事管理需要的;
(六)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的;
(七)金融机构为贷款进行资信审查需要的;
(八)其他应当受理的情形。
2. 人民检察院对公司、企业、个人提出的以下针对本公司、企业、本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当受理:
(一)公司、企业根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招标要求,为投标需要的;
(二)公司、企业、个人为信贷需要的;
(三)公司、企业、个人为从事商贸合作或者谈判需要的;
(四)个人为求职、应聘需要的;
(五)公司、企业、个人应国(境)外公司、企业或者组织要求,为在国(境)外投标、融资、信贷、商贸合作或者谈判等需要的;
(六)其他应当受理的情形。
3. 人民检察院对国际组织、有关国家或者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单位为在中国境内招标、投资、信贷、商贸合作或者谈判而提出的针对其他单位、个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当受理。
4. 人民检察院对国(境)外公司、企业、个人为在中国境内投标、融资、信贷、商贸合作或者谈判而提出的针对本公司、企业、个人在中国境内实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当受理。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