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芸芸不捐10万元老公会提出离婚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4岁那年,上海姑妈收她为养女,姑父是有钱人家的长子,可惜于1953年病死。1966年“文革”开始了,他们全家遭劫难,金银首饰、红木家具、名人字画等被一抄而尽,不堪打击的姑妈于1967年自杀而死。1981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杜芸芸姑父姑妈生前遗产全部由她来继承。这笔遗产价值10万元,10万元在当时是一笔天文数字,可以买一幢洋房。杜芸芸热血沸腾地认为,自己还年轻,不做不劳而获的继承人,于是,她把这笔遗产全部上交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作为奖励分给杜芸芸一套三十几平方米的房子,供她结婚之用。总厂领导也表态积极,把她从车间调到厂图书馆。之后,她被委派去江苏省劳模班读了两年大专。两年后,回原单位担任厂工会主席。这时,改革大潮来了,很多人下海。杜芸芸的老公也想下海经商,他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但领导认为下海就是投机;经商就是做奸商。杜芸芸是市里有荣誉之人,有荣誉之人的老公去投机做奸商,影响很不好。杜芸芸也是这种想法,支持单位领导意见,不同意他辞职。这位与杜芸芸插队时相爱的老公怨恨无比,俩人从此争吵不断。一三五小吵,二四六大吵,如同“冰炭不同室,粉墨不同橐”。最后,各自觉得再生活在一起已无意义,于是离婚,女儿归她扶养。没想到几年后,厂子里效益大滑坡,工资总是不能按时发放。杜芸芸打报告要求换一个效益好一点或收入稳定一点的单位去。几百元工资不能维持开支,更何况还要养女儿呢!但是,组织上认定她是厂劳模,不批准她外调。她不知道,组织上不批是因为这组织自己也朝不保夕了。生活没法过下去,女儿又一天天长大。杜芸芸横下心来,顾不上“市三八红旗手”形象;也不管是否会得罪各方领导,坚持走人。姐妹们叫她去管理一家效益滑坡的聋哑饭店,做饭店经理。她欣然前去。一段时间工作下来,虽然杜芸芸兢兢业业,但她对餐饮行业一窍不通。隔行如隔山。“螺丝钉”的她,本事只停留在丝绸印染上。就是一百个秤砣过河——不浮(服),结果还是如孔子搬家——尽是书(输)。杜芸芸彻底失败了,不但没使聋哑饭店效益翻身,反而滑向更深的坡,欠更多的债。此时,处处碰壁、走投无路的她开始反思了。如果当初10万元遗产不上交,改存在银行里,现在可以买下这聋哑饭店,实现创业之梦。创业成功了,上交税收多了,聘用的下岗人员多了,不也是以另一种方式为社会作贡献吗?更重要的是,有了这钱女儿读大学及出国深造的费用有了保障;老公也绝对不会与她劳燕分飞。劳模的花冠和代价就是牺牲自我以保护集体荣耀和利益,劳模奖状不是护身符;也不是事业的通行证。当杜芸芸终于明白这道理时已晚,新一波改革大浪汹涌而来,将她无情地卷入河底。她的故事将连同鲜花与掌声,一同沉入河底。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杜芸芸一生走自强不息之路,义无反顾地将个人命运与政治挂钩在一起。然而,当时代车轮滚滚向前,抛弃了政治,她的劳模光环也就黯然失色,命运自然会多灾多难多坎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