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公司此举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工作,有不少人都觉得这些年轻人不能吃苦,我觉得恰恰相反,这些年轻人都非常的勤奋,反而是很多公司对劳动者压榨,博学太凶了,导致这些年轻人宁愿在家里面呆着也不愿意上班,而在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元的事情,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很明显公司让劳动者强制加班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据了解深圳的这家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个小时,加班到晚上8:30给予最高20元的餐补,如果员工没有达到加班30小时,那么就需要向公司乐捐300元,很明显企业老板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
劳动者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第一,时间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很明显公司已经侵犯了这些劳动者的权益,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且让员工加班也没有给予任何的加班费,劳动者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然后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现在有些企业就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对劳动者进行反复的压榨和剥削,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但是却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
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加班现象非常的严重,而且屡禁不止,一方面就是企业违法的成本较低,相关部门处罚力度不够,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就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可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却要承受很大的市场压力,一方面员工要学会通过正规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