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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什么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由什么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由什么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2、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完善家庭教育方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引导未成年人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要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积极参加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4、落实“双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5、加大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扶持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要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6、社会多方面协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7、加强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管理: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要加强自律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8、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教师业务培训: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9、衔接未保法,杜绝家庭暴力:监护人应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