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婴被亲人11万元卖掉,男婴的亲人为何这么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因为男婴的母亲还是未成年,她的思想还没有成熟,她没有承担起这一责任的经济能力和心理调试能力。她无法去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而对她来说,照顾小孩这件事的确是残酷了些。人类会在有些情况下做出错误的事情,但是这样的选择,其实对于个人来说,是当时最好的选择,我们没有其他的路可以走了。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少女,并且她也没有任何的生存本领,她无法去独立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如果孩子留在她身边,其实最终的结局很可能也是不大好的结局。但她完全可以走正常渠道去将孩子送养给有能力照顾小孩的家庭。
对于无力抚养的家庭,国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让他们走正常的收养程序。有需要让孩子到他人家中生活的父母亲自到相应的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再由收养人去登记自己收养了该子女。虽然这位母亲是未成年,可以在法律承担这方面有所减轻刑罚的力度,但是也并不能抹杀掉他将自己的亲生孩子出售这一行为。
她生出这个孩子后,其实她对于这个孩子的感情其实是不明的,没有深厚到那种程度,而她自己又是个未成年人,对于某些事物的认知以及对于人的生命的认识是没有那么清晰的。在金钱的诱惑下,但这个孩子被她十一万元卖掉这件事,确实是已经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了。
在我国,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只要是涉及到人口的买卖这一类事情,都是要受到非常严酷的法律制裁的。买方和卖方都是要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他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也是应该去负起这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