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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华的抗日老战士李维华

李维华的抗日老战士李维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李维华同志,河北隆平人,1918年12月生,1938年2月参加革命,193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本村自卫队中队长兼政治指导员,隆平县二区、县抗日青年救国会宣传干事;1939年10月调任隆宁边区战委会副主任兼组织部部长;1940年4月宁南抗日县政府成立,先后担任县政府财政科主任科员、科长;1942年1月起,先后担任冀南军区第二军分区宁南县敌工站副站长、站长;1944年6月任宁南抗日县政府代县长兼县游击大队队长,1945年6月任县长兼县大队队长;1946年2月调冀南区党委党校学习并先后担任学习小组组长,冀南行署干校队主任兼党分总支书记。1950年2月调入北京铁路公安分处任科长。1950年10月调天津铁路局政训班,任主任兼支部书记。1953年1月任天津铁路公安分处分处长、分局党委委员。1954年10月到东北学习中长铁路先进经验,历任哈尔滨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客运处代处长、处长,局机关党委委员,丹东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工委书记。1959年1月任沈阳铁路局党委办公室主任,8月任党委常委、秘书长;1961年11月任副局长;1962年3月任局政治部副主任。“文革”中受到严重迫害。1977年11月任沈阳机务段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4月调回路局临时担任局安全月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安全工作。1981年5月任沈阳铁路局副局长。1985年2月离职休养。title=李维华同志(右)与孙鋆同志在一起 style=right src=8d158aee758dc1672cf53446  李维华同志是局老战士协会资深领导人之一。1980年9月,他当选局老战士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1986年5月,任局老协第二届理事会理事。1995年6月,任局老协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2000年7月,任局老协第四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

李维华同志是局机关老战士协会主要领导人之一。曾任局机关老协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第五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2000年9月,任局机关老协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并在局机关老协第七次会员大会上做工作报告。

李维华同志于2005年荣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2003年9月,他老人家不顾高龄,不辞辛劳,以极大的毅力和顽强精神,满怀激情,奋笔疾书,亲自撰写了回忆录《抗日锄奸在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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