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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限购政策

珠海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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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限购政策

珠海限购,外地人在符合珠海限购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珠海买房。外地人在珠海买房需要缴纳5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才能购房。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珠海限购规定》1、珠海户籍:单身限购3套;已婚者以家庭为单位,限购3套;2、非珠海户籍:(1)珠海大桥以西:一、二手房限购1套,无需社保和个税证明要求;(2)高新区:一、二手房限购1套,无需社保和个税证明要求;(3)香洲区:一手房:180_以上不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1套;180_以下需提供3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1套;二手房:144_以上提供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1套;144_以下提供5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1套;(4)横琴新区:一手房:180_以上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1套;180_以下需要提供5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1套;二手房:5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限购1套;3、港澳人士:2套珠海大桥东仅限购1套,珠海大桥西限购2套,但全市不可超过2套。什么是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指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