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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超市三高食品标准

学校超市三高食品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学校食堂不准腌制食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学校超市三高食品标准三高食品的危害:

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比如高糖的零食会导致孩子龋齿、肥胖或营养不良,还会增加骨质疏松、糖尿病等疾病的风险。

高脂肪的零食容易导致孩子肥胖,并增加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加上未成年人吃太多的零食,就会影响正餐的食用量,进而导致营养的失衡,带来一系列其他健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