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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子女申请赴港

超龄子女申请赴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超龄子女申请赴港

你先参考一下有关政策报导---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港人在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到港定居安排四月一日启动(附图)  中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经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协商,决定由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可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与亲生父母团聚。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内地居民来港定居,必须按照内地的既定程序依法申请单程证。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根据内地有关规定,香港居民在内地符合规定条件而未满十四周岁的子女,可以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惟申请人若在等候内地机关审批过程中满十四周岁,便不获批准。「超龄子女」就是指这类在等候审批过程中超过十四周岁的子女,即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士。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公安机关只会根据有关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年龄是否符合规定而作出审批,等候过程中的年龄变化不再影响审批结果,故此在该日之后不存在「超龄子女」的情况。」   「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处理及审批程序,将与现时一般单程证的处理程序基本相若。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自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分批按序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不设截止期限。首批申请人为亲生父亲或母亲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内地公安机关稍后将公布具体安排。在内地公安机关审批过程中,香港特区政府将应要求核实申请人在港父母的资料。   特区政府发言人补充说:「『超龄子女』到港定居不占用其他类别内地居民到港定居的名额,因此不会影响其他类别内地居民到港定居申请的受理审批。」   就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问题得到解决,香港特区政府向中央政府和内地有关部门致以衷心感谢。 完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香港时间17时09分 我个人理解;其中有一条:「超龄子女」必须---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根据内地有关规定,香港居民在内地符合规定条件而未满十四周岁的子女,可以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惟申请人若在等候内地机关审批过程中满十四周岁,便不获批准。「超龄子女」就是指这类在等候审批过程中超过十四周岁的子女,即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士......。 你1964年出生,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你已经大大超出十四周岁了,因此你不符「超龄子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