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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纲领哪一年制定

共同纲领哪一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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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纲领哪一年制定

共同纲领制定于1949年9月23日。一、1949年9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这是新中国宪法史上第一个较完备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总计7章60条。二、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 一、本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二、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三、本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第五条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按照规定格式,于每年3月30日前向其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报告,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报送至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总体成效和面临的问题。二、依法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及有关情况。三、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情况。四、推进产学研合作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