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教(新教)于( )传入中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基督教新教于(1807年)传入中国。
明末清初天主教在中国努力开展传教工作时,英国一些基督教新教教徒也开始注意向中国传教。直至1807年英国宣教士马礼逊奉伦敦传教会派遣来华传教。
由于东印度公司的轮船拒载,马礼逊只好于1807年1月31日乘坐汇款号轮船先去纽约,同年5月12日再乘三叉号轮船绕道好望角入印度洋,经马六甲海峡,于9月4日到澳门,三日后潜入广州,秘密地寄住在一家美商货栈里,学习汉语,成为基督教新教第一位来华的传教士。
扩展资料:
民国时期的新教:
当清政府被推翻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中国社会经历了深刻的社会变革,其中最根本的是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成立。民国政府成立以后,不少在国民政府中担任要职的人信仰基督教。据王治心统计,在广东省政府任职的人中,基督徒竟占65%以上。
这种历史背景为基督教传教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另一个极好的机遇。除了各地教堂的规模化和正规化并伴随着数量上的迅猛发展,布道及其宣教事工也广泛开展遍布当时社会的每个角落外,基督教新教也在教育、医疗、文字出版、慈善等领域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