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实行行为,危害行为三者之间的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这三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犯罪行为指的是违法且有责的行为,即由刑法规定的具有法益侵犯性和非难可能性的行为。实行行为简单的说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也即类型性的法益侵害行为。危害行为则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属于生活概念。 简单的说,危害性的范围最大,犯罪行为是危害行为的一种,但危害行为还包括违法行为以及非道德行为等。从另一个角度讲,实行行为也都属于危害行为。而实行行为与犯罪行为是交叉关系,实行行为并不必然是犯罪行为,因为实行行为人可能是无责任人。而犯罪行为也并不都是实行行为,因为一部分预备行为也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