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定向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89年原国家教委作出了《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为 了保证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地区和行业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计划 的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定向的地区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 位也可定向。教育部所属院校还可面向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国防军工、解放军等部门定向招生。 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高等学校应根据考生填写的定向志愿录取 定向生,并在录取通知中注明定向地区或部门。 录取定向生,一般与非定向生执行同一录取分数标准,在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如果不 能完成定向招生来源计划,可在该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