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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

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甲、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25.0米。2)表3.5.2 甲、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根据表注3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0m。3)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防火间距不低于2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