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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女平等现状

中国男女平等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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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女平等现状

我国男女平等的现状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十分重视妇女解放,他深刻地指出,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将实现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作为新中国的奋斗目标之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抗日战争中涌现出为革命捐躯的妇女楷模,如杨开慧、赵一曼、刘胡兰等女英雄,用生命和鲜血为后人留下了英勇壮丽的诗篇。新中国成立后,妇女逐渐在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方面取得了独立地位。妇女响应“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号召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成为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力军,为中国妇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妇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一)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1995年确定男女平等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20年间,先后制定和修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业促进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20多部法律法规。31个省(区、市)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立法取得重大进展。29个省(区、市)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2012年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2015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加强对女性特别是幼女的保护,更加有力地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时成为社会热点词汇。2014年全国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3737个,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达35.2万人,与2000年相比,法律援助机构增长97.7%,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增加31万人。支持妇联及其他妇女组织开设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成立维权服务机构等,积极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与服务。目前,31个省(区、市)的2800多个区(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建立妇女维权站、维权岗、家庭暴力投诉站等各类维权服务机构25万个,畅通了妇女维权渠道。(二)男女受教育差距明显缩小2014年,初中和高中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分别为46.7%和50.0%;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分别为52.1%和51.6%,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增至36.9%。设立扫盲教育专项资金,降低妇女文盲人数,2013年女性15岁及以上文盲率为6.7%,比1995年降低了17.4个百分点,女性文盲人口比1995年减少了7000多万。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性别差距缩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10年6岁以上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年,比10年前提高了1.3年,与男性的差距比10年前缩小0.2年。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比例不断提高。国家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的法律政策,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助学政策体系,扩大妇女接受职业教育规模。2014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女性规模达到805万,普通中专在校女生达到397万,分别占总数的44.7%和53.0%;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和中等教育的女性规模分别达到346万和2000多万。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春潮行动”“阳光工程”等多样化培训,满足不同妇女群体的职业发展需求。2013年,女性参加政府培训机构举办的职工技能培训人数占培训总数的43.0%。(三)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得到保障2013年,全国女性就业占就业总数的45%,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55%。为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就业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扶助政策有力支持了妇女创业就业。2009年以来,国家针对女大学生的创业扶持行动累计创建了女大学生实践基地8100多个,组建了1.2万人的创业导师队伍,为30多万名女大学生提供了免费的创业就业培训,帮助十几万名女大学生实现了创业就业。150万农村妇女通过培训取得了农业技术员职称或绿色证书,创办妇女专业合作社5万多个。最近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妇女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比例比10年前提高了25个百分点,各类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以及有关人员所占的比例也提高了13个百分点。2013年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61万,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4.1%。(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中国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疾病防治能力,扩大医疗保障覆盖人口,不断完善和健全妇幼健康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妇幼卫生保健项目,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2010年达到77.4岁,比2000年提高4.1岁,比男性高5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8/10万下降到2014年的21.7/10万,下降3/4,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五)妇女贫困状况显著改善中国在实施全方位扶贫战略中,统筹考虑城镇化、老龄化、市场化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对妇女贫困的影响,加大妇女扶贫脱贫力度。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妇女作为重点扶贫群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妇女扶贫项目,不断提升贫困妇女的发展能力和受益水平。贫困妇女数量大幅减少,妇女贫困程度不断降低。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女性人口的贫困发生率从2005年的20.3%下降到2010年的9.8%。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2014年,妇女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分别为792万人和1826万人,比2006年分别增加了200万人和1591万人。积极开展“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母亲安居工程”“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慈善项目,帮助患病贫困妇女、贫困单亲母亲改善生存与发展状况。2009年,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全国妇联联合推出了面向基层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可以申请5万—8万元妇女小额贷款,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付。到目前为止,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已经发出2200多亿元,帮助500多万妇女实现了创业就业,辐射带动了1000多万妇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