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