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统一战线包括哪些组织和团体?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和团体: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团体。
爱国统一战线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重要保障。 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概括为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
扩展资料:
爱国统一战线称谓的形成:
一、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
根据中央的指示,1979年8月15日,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统战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对新时期统战工作中提出的一些理论和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
会议认为,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国内关系上看,资本家阶级已不再存在,过去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也就不存在了。社会主义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都是我国社会的主人翁。
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利益愿望。统一战线的社会主义一致性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更加发展和巩固了。另一方面,新时期的统一战线还包括广大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包括一切热爱祖国的人们。
只要赞成统一祖国,即使并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也要团结。因此,新时期统一战线是一个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非常广泛的联盟。会议明确了该阶段统一战线是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
提出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称谓,不是一般名称的变动,而是反映了国内阶级状况和整个形势的根本变化。邓小平在听取这次会议汇报时指出:“统一战线的对象,清楚得很,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
统一战线的性质叫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就是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这样范围就宽了,具有广泛的性质。”
二、爱国统一战线的正式确定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决议》)。《决议》提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决议》把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是因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同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提法虽然没有实质上的改变,但这种提法,有利于更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即凡是热爱我们伟大祖国的集体和个人都可以、都能够加入到统一战线中来,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统一战线的范围。
另一方面,这种提法既不会影响在政治上比爱国者更进步的集体和个人加入统一战线,也不会因此减弱统一战线的革命意义。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种称谓的确定,使新时期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团结更加广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爱国统一战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爱国统一战线称谓是如何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