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河北邯郸“轿车冲撞人群”案,该案件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据新闻报道,前日在邯郸市人民路与滏河大街西口南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撞上多辆在路口等待通行的非机动车,造成现场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随后,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已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北予以刑事拘留。
据警方通报,嫌疑人刘某北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案发当日更是超量服药,这应该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通报中提到了“镇痛类处方药”,没有说具体的药品名称。但我们知道,镇痛药是用来缓解疼痛的,但它不能治疗疼痛,病情还是在的,主要就是降低神经系统对疼痛的敏感度。比如我们牙疼的时候,如果只吃镇痛药,哪怕是把牙神经阻断,造成牙疼的问题不解决,它其实是一直在疼的,只不过是感觉不到而已。
所以,镇痛药至少是有麻痹神经的作用的。如果超量服用了这样的药物,在开车时出现迷糊甚至幻觉的情况也是可能的。
处方药的意思就是由医生诊断后开出的药品,这些药品开具时医嘱或者药品说明书都会提示开车、高空作业等的风险。而嫌疑人既然长期服药,想必对这样的用药禁忌应该是知道的。但他还是开车并且还超量服药,这是侥幸心理还是有什么其它的隐情呢?
如上文所说,既然是长期服用镇痛药,说明嫌疑人的疼痛长期无法得到根治,那么,他的具体病症是什么呢?长期受病痛折磨,会不会产生某种极端的想法?
应该说,这起事故跟服用药物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除了酒驾、毒驾之外,服用某些药物之后,也是不能开车的。除了文中所说的镇痛类药物,感冒药、催眠镇定类药、抗抑郁药、抗组胺药物、抗高血压药物等等,都会影响安全驾驶。